成都市成华区应急管理局
成华区“安全隐患随手拍”
小程序举报平台上线运行啦~~
为鼓励公众举报安全生产、消防等领域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提高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结合我区实际,成华区应急局组织开发的“安全隐患随手拍”小程序举报平台,目前已经上线运行。
小安带您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随手拍”哈
我们简单点按字面意思理解哈,就是拿起你的手机,看到了安全隐患、违法行为等,随手拍下这个地方的隐患,然后通过进入投诉举报平台,进行身份验证(即填写姓名、身份证和电话号码进行认证),在认证完成后,就可以上传你拍下的照片进行举报、投诉和评价。
“随手拍”受理和不予受理的范围
受理范围:
受理范围为社会公众举报成华区范围内下列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违法行为;
2.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3.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
不予受理情形:
1.无明确举报对象或违法行为的;
2.举报事项不明确,企业名称、位置不具体的;
3.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举报,举报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应急部门再次提出同一举报的;
4.企业已经排查发现并正在落实整改措施事故隐患;
5.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事项。
再来带你们qio一下会感兴趣的事儿,符合举报条件会有奖(现)励(金)噢!
予以奖励的条件和奖励标准:
举报奖励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所举报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发生在本区行政区域内;
(二)举报人实名举报或匿名举报留有个人有效联系方式;
(三)举报人为无特定身份自然人。特定身份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消防网格管理员等负有特定责任和义务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受政府部门聘请或委托开展安全生产服务的专家、技术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和具体隐患情形或者违法事实、违法线索;
(五)举报内容未被相关监管部门掌握;
(六)同一举报内容未获得其他部门奖励;
(七)举报事项经相关监管部门核查属实。
奖励标准
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按下列标准予以奖励:
(一)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
1.责令限期改正的,举报一般隐患给予奖励200元,举报重大隐患给予奖励3000元;
2.给予罚款或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罚的,奖励金额按照罚款或案值数额的15%计算,举报一般隐患最低奖励200元,举报重大隐患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或暂扣、吊销有关许可证的,奖励3万元;
4.予以取缔、关闭的,奖励5万元。
(二)举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三)举报火灾隐患,根据隐患严重程度,按照一般隐患50元、重大隐患200元的奖励标准予以奖励。举报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火灾隐患,同时属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按照本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奖励。
(四)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标准,由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制订。
(五)从业人员内部奖励标准在本办法规定的奖励标准基础上按照省应急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确定的比例上浮。
对同一举报事项的奖励同时适用不同的核算方式的,按就高原则执行。
前款按照百分比核定奖金金额的,最小以整十为单位,对个位数按四舍五入凑整。
看到这,先表激动哈,小安在继续给您解说一下:
对于举报人的违法责任
举报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和生产经营单位,不得故意诱导他人和生产经营单位实施违法行为。经查实存在相关情况的,依法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
同时,举报办理部门工作人员若有下列情形的,举报人可通过“12345”市长公开电话和各部门公开电话进行举报。
对于举报办理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
(一)伪造举报材料骗取奖金或者冒领奖金的;
(二)对举报人或者举报查处工作推诿、敷衍、拖延的,不主动对应予以奖励的举报申请发放奖金的;
(三)故意将本人职责范围内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或者线索透露给他人以谋取奖励的;
(四)因工作失职造成举报人身份或者举报材料泄漏,给举报人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故意向被举报单位泄漏举报人身份或者举报材料的;
(六)其他应当追责的情形。
最后,小安给您整理了三个比较重要的条款:
1
奖励规则
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由最先受理举报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给予有功的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由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奖励。
2
举报人保护
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或者信息员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除依法严肃查处外,按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
救济途径
举报人对认为符合奖励条件而未予奖励或对奖励金额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实施举报奖励的部门申请复核。复核结果应及时通知举报人。
成华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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